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现对成品油消费税税款抵扣管理规定和纳税申报安排做出详细说明:
一、成品油消费税税款抵扣管理规定:
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可分别依据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扣除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计算扣除,但若该税率与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适用税率不一致,则依照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扣除。取得《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的,依据上述凭证注明的消费税税款计算扣除。
纳税人应建立《抵扣税款台账》,作为申报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备查资料。纳税人依照本公告附件1的式样设置台账,也可根据需要增设台账内容,但对参考式样的内容不得删减。
二、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安排:
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2014年12月及以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启用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所附申报表。新申报表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原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中所有“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栏次均合并为“汽油”。
2.原申报表主表和《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中,税率栏次由单栏式调整为多栏式。
3.调整原申报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相关内容根据《抵扣税款台账》填写。
4.取消原申报表附3《成品油销售明细表》和附4《消费税扣税凭证明细表》。
纳税人应根据《抵扣税款台账》数据和库存变动情况,填写纸质《成品油库存报告表》,作为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12月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2014年12月13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同时废止。
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方法通常基于产品的种类、数量和价格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 1. 定额税率法:对于某些特定的成品油,如汽油和柴油,采用固定的税额来计算消费税。例如,中国的成品油消费税中,汽油的税额为每吨1680元,柴油的税额为每
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方法通常会根据产品的种类、数量和价格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 1. 定额税率法:对于某些特定的成品油,如汽油、柴油等,采用固定的税额来计算消费税。例如,中国的成品油消费税中,汽油和柴油的税额分别为每吨1680元和
燃油费是汽车使用过程中需要支付的一项费用,一般是指成品油消费税产生的附加费,或者专指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包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和航空燃油附加费。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