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车辆被强制报废该如何处理,法律有何规定?

2025-06-26 16:19 发布

车辆被强制报废后,如果对强制报废的行为存在争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但绝不能驾驶报废汽车上路。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并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法律依据是《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已注册的机动车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 达到使用年限的;
  • 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的要求的;
  •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的要求的;
  •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因此,对于车辆被强制报废的情况,车主应尽快处理,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遭受处罚。同时,对于争议情况,可以依法提出复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