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伪造汽车销售发票如何定性

2025-06-27 09:53 发布

张某作为A汽贸公司负责人,与B汽车服务公司合作办理零首付购车业务。双方约定,由B公司审核资料并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一旦贷款发放,B公司将扣除一定费用后,再将款项发放给张某,供其为客户购车。

然而,2018年3月至8月间,为了提高车辆发票金额,达到零首付购车的目的,张某采取了非法手段。他提供原始发票照片给他人,要求伪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共计11张,票面金额合计达150万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第一种观点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用于抵扣税款,被视为增值税发票。然而,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张某的行为应定性为非法制造发票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虽然可用于抵扣税款,但它并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它是单独的一种税种,被视为普通发票。

其次,张某为了提高车辆发票金额,提供真实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给他人,并支付一定的费用让其伪造发票。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属于非法制造发票。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