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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是如何计算的?

2025-06-29 08:31 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例如,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07年1月1日,那么到2008年1月1日就是1个记分周期。在这个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将面临更严格的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包括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这些不同的分值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而定,如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违法行为将被记不同的分值。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需参加学习和考试,以恢复驾驶资格。

在记分周期内,如果累积记分未达到12分,记分会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清零。因此,驾驶人需时刻遵守交通规则,以避免累积记分过多,影响自己的驾驶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对应的记分值也有所不同。例如,酒驾行为将被记满12分,而超速行为则可能记6分或3分,具体记分值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此外,驾驶人还需注意,某些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直接吊销驾驶资格,而不仅仅是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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