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周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累积记分周期,时长为12个月,满分设定为12分,自驾驶证领取之时起开始计算。
记分制度根据违法行为的严峻程度而定,每次记分的分值存在五种:12分、6分、3分、2分、1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且已缴纳罚款,那么在记分周期结束时,记分将被清除。然而,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但仍有罚款尚未缴纳,记分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暂扣驾驶证。驾驶证持有人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清零记分。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及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及以上,则车辆管理所还需在合格后的十日内针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其机动车驾驶证的最高准驾车型。通过考试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计算方式如下: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以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作为起始日,以12个月作为一个记分周期。这意味着每个驾驶人的记分周期都是从他们第一次拿到驾照的日子开始计算,直到12个月后重新开始。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驾驶人
驾驶证记分周期的计算和清分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记分周期的概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设定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的日期开始计算,以此类推,每年循环一次。每年在驾驶证的发证日期当天,系统会自动清分,一年构成一个
驾照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初次领证日期算起,每隔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比如,如果初次领取驾驶证是在2014年12月11日,那么到2015年12月10日24小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在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