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四加油站,坐落于昌乐县营邱镇阿陀一村的胶王路南侧,该加油站原名为昌乐县红星加油站。
在2011年3月25日,加油站的所有权由赵麦增转让给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并改名为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四加油站。2018年6月28日,该加油站取得了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负责人变更为吴理宪。
该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和柴油,经营模式为零售。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3日。同时,该站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17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0日。
在经营过程中,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四加油站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加油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过程的安全与规范。该加油站拥有专业的设备和设施,以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和销售。
1月2日,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情况通报:在当天上午10时35分,一辆装载易燃金属粉末的重型半挂车在经过镁都大街时发生自燃起火,并喷溅到周围区域,导致2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还造成了8辆停靠车辆不同程度的受损,幸运的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提炼贵金属是非法行为。任何未经许可的提取或处理汽车催化剂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你仍然想尝试的话,以下是一些基本步骤: 1. 拆卸发动机:首先,你需要从汽车中取出发动机,并找到安装在其中的三元催化转化器。这通常位于排气系统
购买少量散装汽油需要到正规的加油站或油品销售点进行购买。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时我们需要少量散装汽油,而这一过程涉及的安全问题需要特别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在购买过程中要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