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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什么 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2025-06-30 10:09 发布

在交通事故中,财产保全是一项关键措施,它旨在确保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特别是在重大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获得足够的赔偿:

这时,保全事故车辆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队通常会扣留事故车辆,以收集必要的证据。然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一旦检验鉴定结论确认,交通队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此,受害人在交警部门已经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但尚未通知领取事故车辆时,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扣留事故车辆。

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不是受害者本人,则需要提供与受害者关系的证明;
  •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4.事故车辆的所有权证明;
  •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6.等价担保,通常需要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为担保,以保证申请人的权益。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的是,保全错误可能导致申请人需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此外,如果肇事司机属于车主或者存在雇佣关系,车主通常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并且其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或雇佣关系,车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法院受理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将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申请人需要在保全措施执行后的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

关于车辆停运损失是否赔偿的问题,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出了明确答复。如果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受害人使用该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那么在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停运损失金额的确定,通常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物价鉴定部门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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