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威胁到驾驶者本人的生命安全,还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条文如下:
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将约束至酒醒,并吊销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如果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更为严厉,将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如果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同样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驾和醉驾的判定标准有所不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后驾车的处罚还包括,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一次性扣掉12分。
综上所述,酒驾和醉驾都是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酒后驾车。
酒驾追尾逃逸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处罚非常严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处罚情况以及处罚标准的依据。 酒驾追尾逃逸的处罚需根据不同情形来判定。若酒驾未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且追尾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一般会按照
酒驾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而第二次酒驾的处罚更为严厉。为了广大驾驶者的利益,了解第二次酒驾的处罚依据和标准至关重要。第二次酒驾的处罚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律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在香港,酒驾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香港针对酒驾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和标准。认定酒驾主要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2微克时,即被认定为酒驾。 一旦被认定为酒驾,酒驾者将面临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