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怀宁县发生一起严重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一名驾驶人因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被处以罚款200元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7月21日6时31分,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河中队巡逻至206国道1272KM+500M处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巡逻民警随即要求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现场清点,这辆核载6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实载15人,超员率高达150%。驾驶人王某供述,他受雇于该车车主,专门负责免费接送在附近工地工作的工人。
王某解释说,他当天早上从茶岭镇的三个不同地点接了这些工人,准备将他们送往高河镇的一个工地进行绿化工程。尽管王某明知车辆超员,但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交警不会那么早上班,没想到在半路上就被巡逻民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因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被处以罚款200元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此次事件再次提醒驾驶人员,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校车超员的处罚标准主要涉及交通法规和刑法。 根据交通法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而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私家车在日常出行中非常方便,特别是在家庭出游时,开私家车可以享受更多的惬意时光。然而,许多私家车主在使用车辆时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超员。例如,一辆5座的私家车坐满了5个人后,再抱一个婴儿,这种情况算不算超员呢?许多人认为婴儿很小,有
开车出行时,特别是春节期间,许多家庭会选择驾车回家探亲,而如果家中有婴儿,开车无疑是更加方便的选择。然而,根据交通法规,车辆超员是不允许的,即使车内多的是婴儿也不例外。交警对此进行了解释,明确说明了为什么这种情况被算作超员。 根据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