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动车全责撞了汽车导致受伤时,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来处理。在赔偿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不足,则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分摊。
具体来说,如果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不足,则根据上述规定进行责任分摊。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范围内只分有责与无责,不分主次责任。也就是说,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摊。因此,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必须先明确责任,才能进行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