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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如何补领?石家庄交管局来解答

2025-07-04 15:59 发布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携带资料

●个人车辆: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单位车辆:

单位《营业执照》

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

车管一分所

业务流程

提交资料:前往办事大厅取号,提交资料。

审核受理: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核查、受理,车主缴费。

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可现场领取。

温馨提示

若机动车处于抵押状态的,需要车主与抵押权人一同前往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此业务需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可异地办理。

此业务不支持在线申请,个人车辆需车主本人前往办理。

机动车登记证书损毁的可以申请换领,还需提供被损毁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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