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批复,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采用新的计费方式。本次调整旨在优化收费公路的管理,确保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根据批复,全省高速公路将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的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的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此外,大型桥梁和隧道项目将继续执行原有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对于客车的收费系数,1至4类车型的系数分别为1、1.5、2、3,这意味着不同类型客车的收费标准将有所不同。对于货车,1至6类车型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的货车在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
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将参照货车执行。这些变化将使收费公路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确保各类车辆的通行费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计算。
本次调整后,车主可以通过查看广东省高速公路客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广东省高速公路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了解详细的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这将有助于车主更好地规划出行路线和费用预算,提升出行体验。
过路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车辆类型和吨位来确定: 1. 小型车辆,包括2吨(含2吨)以下的货车和20座以下的客车,每公里需支付0.45元; 2. 中型车辆,即2吨以上至7吨(含7吨)的货车和21座以上至50座的客车,每公里需支付0.90元;
在高速上行驶时,超时费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当车辆在高速公路网内行驶时间超过24小时,就需要征收超时费。这一规定旨在打击逃费行为,提高高速公路的利用效率,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高速公路,影响其他车辆的出行。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拒绝那些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为逃避缴纳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