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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的两车相撞如何处理

2025-07-07 09:57 发布

当两车相撞且对方全责时,处理流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立即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拨打急救电话。交警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并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书。同时,保险公司会到现场进行初步定损,并出具索赔申请书。

接下来,双方需要共同前往定损中心。在定损中心,双方填写责任书,并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得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

通常情况下,定损中心会与修车厂合作。如果选择在定损中心的修车厂修理,无责方在修车完成后只需提车,无需支付修车费用。但需要将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对方。

如果选择在其他修车厂修理,需要提供保险公司报案号。修车厂会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定损和修车。修好车后,需要先支付修理费用,然后从修车厂获取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在与对方约定时间后,将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以及修理厂提供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交给对方,由对方支付赔偿金额。若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还需与对方一同到定损中心更换交通事故认定单,并当场结清赔偿款。

关于赔偿问题,对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死亡,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在处理争议时,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若无法达成调解或调解协议未履行,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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