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2025-07-07 09:57 发布

误工费的计算涉及到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收入状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具体来说,有固定收入的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人,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误工费的计算还会考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该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被扶养人因受害人的劳动能力丧失而产生的生活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如果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也要遵循这一原则。

最后,如果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残疾赔偿金。如果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咨询。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