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点,军车作为特殊车辆,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受地方交警的直接管辖,其管理权归部队直接管理,由军车纠察具体执行管理任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军车可以无视交通法规,随意闯红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这意味着,无论是军车还是地方车辆,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包括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规则。尽管军车的管理权在部队,但地方交警在特定情况下依然有权暂扣车辆,并应及时通知部队,由部队相关部门前来处理。
部队对于军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与驾驶员本人、服务对象和车属单位领导见面,对不服从处理的人员采取取消驾驶证审验、专业技能鉴定考核资格、停止供应油料等措施。
军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同时,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尊重军车的特殊性质,不得无故扣留或干扰军车的正常行驶。
在军车与地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确保事故的妥善处理和交通秩序的恢复。因此,军车闯红灯时,地方虽然不直接具有处罚权,但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暂扣车辆并通知部队处理。同时,军车也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部队对于军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会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军车的良好形象和道路交通秩序。总的来说,军车闯红灯时,地方交警虽不直接拥有处罚权,但有权采取措施确保交通秩序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