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0日晚,扬州市交警支队的民警在司徒庙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的车窗紧闭,似乎有些异常。出于职业敏感,交警将车辆拦下并进行检查。当车门被打开后,交警们发现车内挤满了16名学生,而这些学生正坐在一辆仅有7座的面包车中。
车内环境非常糟糕,孩子们满脸疲惫地向交警抱怨:“太闷了、太吵了、太热了……”因为担心被查处,司机在关闭车窗的同时,甚至没有开启空调,导致车内温度异常升高。孩子们因为闷热而大声喊叫,甚至狭小的后备箱里也挤进了5名学生。这种恶劣的乘车环境让孩子们感到非常不适。
经过仔细清点,车内一共有16名学生,而面包车的核载人数仅为7人。面对交警的询问,孩子们立刻揭穿了司机的谎言,他们说:“父母给钱的!”看到谎言被揭穿,司机才承认,通常由三辆车接送这些孩子,但由于其他驾驶员临时有事,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他决定让所有孩子挤上这辆面包车。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给孩子们的乘车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目前,这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已被交警部门暂扣,司机因涉嫌超载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这起事件提醒我们,超载不仅会危及乘客的安全,还会造成交通隐患。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乘车安全。
在高速公路上,货车的收费规则依据车辆类型及其超载状况而制定。具体来说,7座及以下座位数的车辆,以及总重不超过2吨的货车,其费用是按照行驶公里数来计算的,每公里的费用为0.5元。 以G2京沪高速和G4京港澳高速为例,前者每公里的费用为0.34
交警对超载车辆的处理措施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当发现货车超载时,交警会根据超载的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来说,如果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将被扣6分;而超过核定载质量但未达30%的,将被扣3
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会根据车货总重的不同来计算通行费。对于超限80%以上的部分,其计费标准为基本费率的6倍。具体来说,当车货总重超限在0到30%(含30%)时,计费标准为基本费率的40%;超限30%到50%(含50%)时,计费标准为基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