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后,什么时候可以补分呢?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的驾驶人,只需要参加科目一考试并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
若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的驾驶人,则每次需要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交管部门会归档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次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么一个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不满12分,只需将罚款缴纳即可,无需进行其他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会自动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清零。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12分,则需到发证地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能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为了帮助驾驶人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这里列出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及记分标准:
12分记分的违法行为包括: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
-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上超速50%以上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6分记分的违法行为包括:
-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未达20%,或在其他道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50%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
-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系安全带
- 在高速公路上穿插等候车辆
3分记分的违法行为包括:
-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未达20%,或在其他道路上超速未达20%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
2分记分的违法行为包括:
-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 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不按规定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 校车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车况进行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 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1分记分的违法行为包括:
-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 不按规定会车
- 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分数被扣了11分,是否可以清零?答案是肯定的,只要缴纳完相应的罚款,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时分数会自动清零。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拥有12分的额度。比如,如果在2023年11月11日取
要查询驾驶证的分数,您可以选择网上查询、车管所查询或短信查询。 网上查询:首先,您需要登录当地的交警信息网。如果已经注册过账号,可以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驾驶人积分查询”即可查看自己的驾驶证分数。需要注意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同时,还会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一旦记满12分,会严格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