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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驾照扣分后该如何处理

2025-07-09 18:06 发布

当B2驾驶证被扣分时,处理方式主要根据扣分情况分为几种情况:

1.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未达到12分,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学习和审验。

2.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达到12分,驾驶人需要在15天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20天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扣分达到24分以上,除了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需要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天内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4. 持有B2驾驶证的驾驶人,从收到处罚书之日起30天内,需要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每个记分周期(通常是从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算12个月)内,如果没有违章或违章已处理完,交通违法记分将自动归零。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若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积分情况。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以下行为会扣分:

1. 一次扣1分的行为包括:驾驶人员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人员不按照交通管理规定会车、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机动车上没有放置保险标志、驾驶人员在驾车时没有随时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等。

2. 一次扣2分的行为包括: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开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

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等。

3. 一次扣3分的行为包括: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

4. 一次扣6分的行为包括: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

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等。

5. 一次扣12分的行为包括: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

以上信息确保了B2驾驶证扣分处理办法的完整性,并提供了详细的扣分标准,帮助驾驶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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