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反该办法的货运车辆,如果司机未能携带或者不配合查验货物装载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一、对于超限超载率小于等于50%的货运车辆,将对司机处以500元的罚款。
二、对于超限超载率超过50%的货运车辆,每增加10%的超限率,将对司机增加100元的罚款。具体而言,如果超限率在60%到70%之间,罚款为600元;如果超限率在70%到80%之间,罚款为700元;如果超限率在80%到90%之间,罚款为800元;如果超限率在90%到100%之间,罚款为900元;如果超限率超过100%,则罚款为1000元。
三、此处罚措施仅适用于初次违法的情况。对于两次及以上违法行为的司机,一律按上限即罚款1000元进行处罚。
四、本处罚办法自2024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这些措施旨在规范货物运输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针对超限超载的处罚措施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对于在固定治超站或路警联合执法中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交通部门将负责消除违法行为,并由交巡警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记分和罚款。 其次,对于非现场执法中查处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交通部门将依据《超限运输车
为了吸取连霍高速甘肃张掖段“7·17”事故的教训,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暑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要求各地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针对暑期和旅游旺季道路运输中存在的风险,加强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
针对超限超载的处罚措施分为两种情况。首先,当车辆在固定治超站或通过路警联合执法被查处时,交通部门会负责消除违法行为,而交巡警则会对车辆进行记分并处以罚款。 其次,对于非现场执法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措施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