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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给钱怎么办,交通事故定损后如何处理

2025-07-10 09:51 发布

当交通事故定损完成后,如果对方迟迟不支付赔偿款项,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对方未履行,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定损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交警部门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此时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评估。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估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计算损失金额,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7天。鉴定结论经交警大队确认并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

保险公司通常在交通事故中扮演定损角色,但其定损标准和程序缺乏法律依据。保险公司不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资质,且与被保险人存在密切利益关系,其定损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保险公司作为理赔单位,不应同时负责评估和赔偿,这导致了赔偿市场的一家垄断现象。因此,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外,应以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单位确定的实际损失价格为准,或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损失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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