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9月1日起,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不再需要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对于外省市机动车,按照常驻地备案受理原则,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到备案登记地的社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管辖交警支(大)队办理。但是大客车、摩托车(二、三轮、轻便)、延缓报废机动车、右置方向机动车以及本市居民购置的外省市号牌机动车不在委托检验之列。
对于外省市居民的车辆,检验地址需要按照车主在本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上的地址确认;驻沪单位车辆则按照注册在本市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或按受骋于本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确认。
在进行异地车年检时,需要提供地市级以上(含)车辆管理所开具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以下简称《委托书》),该《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副页须由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加盖委托检验业务专用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以及外省市机动车车主在本市的常驻地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居住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车主需要在原注册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该通知书允许某地车管所进行车辆的年检。需要注意的是,开具车辆年检委托书,必须前往原注册车管所,如果未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外地落户的车辆在本地是无法进行正常年审的。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时,车主本人并不一
如果您需要为异地车辆进行年检,那么您需要准备以下证件:车辆的行驶本、交强险副本、车船税证明以及车主的身份证原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2018年9月1号之前购买的车辆,还需要提供异地车检委托书。如果您的车辆是在2018年9月1号之后购
从2018年9月1日起,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的异地年检政策焕然一新,彻底简化了手续流程。无需再为跨省年检烦恼,只需遵循以下规定: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检验要求: 机动车所有者可选择在常驻地的社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当地交警支队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