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起,市公安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两项重要措施: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整治”和无违优驾司机“首违免罚”。这是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守法意识,确保道路安全。
在“零容忍整治”措施中,市公安交管局将重点打击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例如酒驾、毒驾、超速、疲劳驾驶、开车玩手机、无证驾驶、工程车和电动车违法等。对于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同时,对于非营运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不按照停车泊位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行为,首次违反且能限时纠正的不予处罚,未纠正或再次违反的将施以50元罚款。
“首违免罚”政策的实施旨在正向激励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打造“无违优驾”的良好交通环境。市公安交管局将对守法交通参与者偶尔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具体分为周期首违免罚、首次来温免罚、首次违法免罚三种情形,分别施以警告、限时纠正、温馨提示三种方式予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市公安交管局还发起“做无违优驾司机、树城市文明形象”的倡议,鼓励更多人加入“零违法无事故”优秀驾驶员队伍中,共同维护道路安全和城市文明。
对于“首违免罚”政策的具体内容,市公安交管局进行了详细解读。适用于非营运的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以及交通参与者。在温州市范围内发生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享受“首违免罚”。这包括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等12种违法情形。
此外,“首次来温免罚”适用于非温籍驾驶人或机动车因工作、生活需要来温,对温州道路情况不熟悉发生轻微违法行为的情况,例如闯禁、单行线逆行等。
对于首次违法免罚,符合“首违免罚”适用范围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首次发生违反《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这包括不按停车泊位标识方向停放、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等。
需要强调的是,营运车辆、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等均不适用“首违免罚”政策。同时,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也不在免罚序列里。
市公安交管局还对违法停车的“首违免罚”规定进行了说明。交管部门会通过系统发送提示信息到车辆登记的手机上,要求市民在30分钟内纠正违停行为,及时纠正的予以温馨提醒不予处罚,否则依法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市公安交管局推出的这两项措施,旨在通过刚柔并济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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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机动车车牌的行为,不会导致被拘留。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将受到交警部门的严格处罚。具体来说,驾驶员将面临200元罚款和12分记分的处罚。 根据交通法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有效的车牌,并且需要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
当六年免检车辆的年检过期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补检申请: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补检。 2、参加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