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是确保车辆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必须每年进行年审,未按时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将无法参加营业性道路运输。审验期过后未予审验和审验不合格的车辆,将被禁止运营:
审验时,需查验证件,包括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车辆保险手续和身份证等。道路运输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骑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营运证。若道路运输证未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规定年审,或三年一次换发的,均视为无效道路运输证。
年审程序包括公告年审事项,乡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注意见,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现场记录,签署审验结果等步骤。若道路运输证遗失或毁坏,由持证人口头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补办申请,领取并填写好《道路运输业证照补办申请表》,说明遗失或毁坏的时间、地点、经过及证明人。
对于运输违章需扣证待后处理的情况,扣下主证,在副页背面填写待理事由和有效期,加盖检查部门印章后,交驾驶员凭副页《待理证》继续运行。处理后,发还主证,副页夹入主证。外籍车辆违章,需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处理的,将主证扣下,将《待理证》交经营者继续运行,同时填发“违章通知书”,连同主证一并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
补办登记后,道路运输证挂失期间,为不影响运输生产,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给新证副页《待理证》,准予继续营运。声明作废后,凭登载声明的报纸、道路运输证补办申请表和副页《待理证》,将与道路运输证中的营运证副页号码相符的营运证主证交给经营者。
对于临时营运证的发放,是指本辖区内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体及联户的车辆。临时营运证发放的程序及使用管理与营运证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应在营运证“备注”栏内注明时限并加盖“临时”戳记。发放临时营运证,应记入临时营运证台帐。
对于货运经营者来说,正确使用并携带《道路运输证》至关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货运经营者如果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或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将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 当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时,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本文详细解析了道路运输证过户的完整流程,包括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了解这些内容,确保过户顺利进行。 首先,办理道路运输证过户需携带原车主身份证及交易发票的复印件,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城市公共汽车道路运输证车辆的过户涉及多个法规和管理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和货运经营的车辆,需要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然后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