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男方因怀疑女方的相好而产生不满,一气之下砸坏女方的车辆,最终获刑八个月。
据保康县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谭某某与邓某某为夫妻,双方近两年来感情不睦,决定离婚。2019年8月17日,谭某某前往邓某某娘家商议离婚事宜时,发现邓某某家中有一陌生男子,由此怀疑该男子是邓某某的相好,愤怒之下用斧头和菜刀砸坏了邓某某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造成车辆大面积损坏。
经调查发现,被损坏的车辆为邓某某租赁的车辆,车辆损失价值1.066万元。保康县人民法院认定,谭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依法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谭某某的冲动行为给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能够深刻认识到,夫妻之间应保持理性沟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过激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