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地车辆实施了一系列限行规定,这些规定覆盖了高架道路、内环区域以及特定区域的车辆行驶限制。
对于外地车辆的高架限行,从2020年11月2日起,限行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延长至13小时,即每日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限行范围包括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逸仙高架路、沪闵高架路、中环路、华夏高架路、罗山高架路、度假区高架路、内环高架路、龙东高架路、虹梅高架路、北翟路地道、南浦大桥、卢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北横通道西段以及武宁路快速化工程地道。
对于内环区域的限行,限行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9时和1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限行区域为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对于临时行驶车号牌的限行,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
对于沪C号牌机动车限行,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华夏高架路以及由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一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内道路上通行。
对于货车限行,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客车专用道行驶,有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标志的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每日7时至20时,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禁止在沿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至S20外环高速公路所围合的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每日7时至20时(周六、周日除外),悬挂本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除特定车辆外)禁止在沿惠民路至陆家浜路与黄浦江边线所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低速货运车禁止在高速公路等封闭式机动车专用道、共和新路、蕰川路、沪太路等道路上通行。
对于摩托车限行,悬挂沪A、沪B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禁止在“三纵三横”城市主要干道、淮海中路、衡山路、世纪大道、西藏北路、西藏中路、西藏南路、北京东路等道路上通行。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和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沿沪太公路至青赵公路所围合的区域内道路上通行。
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车辆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对于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限行规定的,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即“电子警察”执法,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执勤民警现场发现违反规定的车辆,对行驶中的车辆不予拦截,对处于停止状态的车辆进行宣传劝导。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摩托车,按闯禁令处罚,记1分并罚款200元。
上海限行规定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和有序,确保城市交通秩序的和谐稳定。
上海外地车辆在高峰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定下,如违反限行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来说,外地车辆如果在高峰时段违规行驶,将面临200元的罚款。 如果外地车辆违反尾号限行规定,将首先被劝返,劝返不成功则会进行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高峰时段限
在上海,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交通管理部门会采取罚款和扣分的措施进行处罚。具体的处罚方式如下: 1. 罚款: 如果车辆首次违反限行规定,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如果第二次违反,罚款金额将提升至400元;而第三次及以上违反限行规定,则会面临
车辆违章行为是指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以及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在上海,针对这些违章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上海对违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