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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赔付到底赔给谁?比例又是多少?

2025-07-15 15:29 发布

无责任赔偿的核心在于,只要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必须按无责赔偿限额,对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无责代赔100元通常是指赔给全责方。全责方在赔偿无责方损失并向其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将相应的权利转让给交强险保险公司,从而获得无责代赔100元的赔偿。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原则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不得拒绝赔偿。这100元通常由甲车的保险公司代为赔付,最终甲车的交强险赔付1000元,交强险无责代赔100元,甲车的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900元。

对于无责任方的赔偿,通常包括维修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无责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起诉的方法向全责方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责方可以先与肇事方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方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无责任方在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在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当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事故的情况下,自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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