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交管局的规定,现在对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路段超速50%以下的行为,只进行警告,不再罚款扣分。
这一新规定有效减轻了司机们的负担,但同时也强调了驾驶安全的重要性。
新规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四种情形,只要未造成后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仅给予警告:
1. 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这些调整旨在规范交通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处罚,同时也强调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和记录。新规实施后,成都市区大部分道路,特别是二环以内的道路,最高限速往往为40公里/小时。而三环路的辅道和大部分匝道,也都限速40公里/小时,这样的限速设置使得司机们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也能更灵活地驾驶。
不过,交警也提醒司机们,尽管新规减轻了处罚,但仍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因新规而忽视驾驶安全。即使在上述情形下,超速行为依然构成交通违法行为,一旦造成后果,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新规还规定了在同一辖区,持续超速只罚一次。这意味着,如果同一车辆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违反限速规定,被同一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记录多次,将选择一次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进行处罚。
最后,设置测速取证设备时,应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设置“前方测速”或“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以提醒司机注意限速要求。同时,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分析测速取证设备记录的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并根据情况调整道路限速值,以保障行车安全和提高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