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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入车辆如何做账分录

2025-07-16 19:52 发布

公司因业务需要购入汽车,会计核算一般将其纳入固定资产处理。涉及税费缴纳的,应以应纳税费主体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购买汽车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购车款+购置税+车牌等) 贷:银行存款 

购买保险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手头现金 

缴纳车辆购置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退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纳税额-汽车购置税 借:应纳税额-汽车购置税(退税) 贷:固定资产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项税收。汽车购置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排水量超过150毫升的汽车、有轨电车、拖车和摩托车等。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服务、租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一般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系统分摊折旧金额。应计折旧金额是指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的原价减去其估计净值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

汽车的折旧年限一般为4年。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

购置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常见事项,汽车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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