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学车期间发生事故,责任的划分往往由驾校和教练共同承担。这是因为教练在教学过程中执行的是工作任务,一旦发生事故,驾校需要承担责任。教练在教学过程中起到指导和监督的作用,确保学员按照正确的方式操作车辆,若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意外,驾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果学员在未经教练允许的情况下私自驾车外出,并且发生了事故,那么责任主要由学员自己承担。学员应当在教练的指导下进行学习,私自驾车的行为违背了驾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自然由学员自己负责。
当发生车祸,且对方全责时,处理流程如下:首先,全责方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指示前往指定的定损中心。此时,双方需一同前往定损中心,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对车辆进行拍照定损。定损过程中,需要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等证件。
定损结束后,如果无责方选择在定损中心合作的修车厂维修车辆,那么无责方可以在修好车后离开,并将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的复印件交给全责方。修车完成后,前往修车厂提车时,需要支付修车费用。修车厂会提供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如有过错,也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