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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司法行政网是什么?

2025-07-18 09:49 发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15天内,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若逾期未缴纳,每日将按罚款金额的3%加收罚款。

此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必须在15天内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如果当事人没有异议,可以当场收缴罚款。需要注意的是,罚款应开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若没有开具这种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如果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加收罚款;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遇到与交通罚款相关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将尽力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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