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事故大小,交警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首先,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并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对于重、特大交通事故,值班民警需迅速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并绘制现场图。绘制完成后,勘察员、绘图员需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也应签名或盖章,如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无法签名,则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若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应将情况记录在案。
当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现场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部署追缉,并在必要时向其他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出协查通报。
在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暂扣期限为20日,如需延长,必须得到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
此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需询问当事人、证人和相关人员,并采集、提取现场的痕迹和物证。若交通事故责任者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其车辆,暂扣期限可以持续到损害赔偿调解终结。
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时,可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完成评定。当事人如对评定结果不满,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最后,对于交通事故死者的尸体,公安机关需在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如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特大交通事故如何追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例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
开车不小心撞伤了行人,全责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呢?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首先,开车撞伤行人并全责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处理。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话,只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如果撞伤了行人并且导致其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摩托车碰撞事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立即停止行驶并保护现场。如果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且双方对事实和原因没有异议,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然而,如果事故涉及人身伤害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应立即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对受
当两车相撞且对方全责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立即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首先,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拨打交警和保险公司的电话,并在必要时拨打急救电话。交警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认定并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