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道后已正常行驶被追尾的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交通事故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前车已经完成并道且正常行驶,而后车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注意前方路况导致追尾,那么后车通常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后车在行驶过程中有责任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并随时注意前方路况,以避免发生碰撞。
其次,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且前车没有尾灯或者尾灯不亮,导致后车无法及时判断前车位置而发生追尾,那么前车可能需要承担次要责任。但是,后车因未确保安全驾驶,仍然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的前车责任相对较轻,但并不意味着其完全无责。
再者,如果前车在并道后突然停车,且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后车无法及时察觉并采取避让措施而发生追尾,那么前车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尽管如此,后车因未确保安全驾驶,仍然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如果并道后的追尾事故涉及其他复杂情况,如多方车辆同时碰撞、道路状况不佳等,那么责任认定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此时,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划分。
综上所述,并道后已正常行驶被追尾的责任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而言,后车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注意前方路况导致追尾的情况最为常见,此时后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