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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协议把车卖给别人

2025-07-19 08:02 发布

为了确保旧机动车买卖双方的法律责任及义务清晰明确,经双方自愿同意,签署以下协议: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同意将车主的轿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小写金额。甲方需对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车辆在转让日期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双方交易的旧机动车车辆,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汽车转让协议撰写有效的条件包括:

1、汽车转让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2、汽车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汽车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4、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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