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详细介绍获取责任认定书的具体步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送达当事人。在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现场调查后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检验、鉴定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检验、鉴定应当在20天内完成,超过20天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如果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那么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未查获,而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并报交警处理后,当事人只需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即可。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还可以依法申请复核。
您好,如果您需要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建议您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在前往交警大队办理事故认定书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肇事车辆的检验报告单。 3、
当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如果对方不来处理,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当事人应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对方,明确告知其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并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仍然拒绝配合,当事人可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即使对方不在
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情况,了解相关的法律救济渠道至关重要。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时,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