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后,交警的处理流程包括:
1、首先,交警会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并尽快恢复交通。
2、如果事故属于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交警会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成后,勘察员、绘图员需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也应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交警会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出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7、对于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解终结。
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9、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包括:
1、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4、责任推定:
⑴、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⑵、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发生车祸后,交警应当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对事故现场进行合法勘察,特别是发生了重大或者特大交通事故的,还应当向上级交通部门报告,并寻求帮助,最后根据调查取证的实际情况来对事故责任进行合法的认定。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一般在十天左右。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自现场调查之日起,需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然而,如果案件涉及交通肇事逃逸,需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此外,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在检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车祸导致人死亡的处理过程涉及多方面的程序,需要按照严格的时限要求进行。在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检验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鉴定机
交通事故处理需要十日时间,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在某些情况下,比如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 在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尝试通过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