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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交强险,自己全责怎么赔

2025-07-01 20:29 发布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一种保险。若车主负全责且仅有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因此,若发生事故导致对方受伤,相关费用如误工费、护理费等将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则在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若对方财产受损,车辆维修等费用将在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

然而,若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超出部分需由车主自行承担。例如,如果对方人身伤亡损失为20万元,交强险赔付18万元,车主需要自掏腰包2万元;若对方财产损失为3000元,交强险赔付2000元,车主还需承担额外的1000元。

当交强险赔付不足时,车主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协商是双方直接沟通赔偿事宜;调解可以寻求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主赔偿剩余损失。

若车主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若车主仍不履行,受害者可申请强制执行车主的财产。此外,事故还可能影响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率,导致保费增加。因此,车主在事故发生后需密切关注相关事宜,确保赔偿事宜顺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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