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一种保险。若车主负全责且仅有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因此,若发生事故导致对方受伤,相关费用如误工费、护理费等将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则在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若对方财产受损,车辆维修等费用将在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
然而,若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超出部分需由车主自行承担。例如,如果对方人身伤亡损失为20万元,交强险赔付18万元,车主需要自掏腰包2万元;若对方财产损失为3000元,交强险赔付2000元,车主还需承担额外的1000元。
当交强险赔付不足时,车主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协商是双方直接沟通赔偿事宜;调解可以寻求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主赔偿剩余损失。
若车主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若车主仍不履行,受害者可申请强制执行车主的财产。此外,事故还可能影响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率,导致保费增加。因此,车主在事故发生后需密切关注相关事宜,确保赔偿事宜顺利处理。
机动车交强险相互碰赔偿处理规则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当机动车发生互碰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对于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情况,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责任,按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只有交强险将别人车辆撞坏,如何进行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性保险,旨在为交通事故中受害方提供最基本的经济保障。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下: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用于赔偿受害人的
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摩托车全责的情况下,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小轿车仍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由于轿车通常都购买了交强险,即使在无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也会在无责任限额内进行相应的赔偿。因此,摩托车撞了小轿车,摩托车全责时,轿车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