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对交警队认定书有异议时,提起复议的时间是多久?

2025-07-07 13:49 发布

当事人对交警队认定书不服,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有合理的时间来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认定结果进行救济。

复核申请应当明确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并以书面形式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或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超过三日申请复核一般不会被受理,因此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时间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时,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逾期提交,一般不予受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机关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十日。若在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对交警队认定书申请复议,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等;2. 事故认定书原件,这是复议的基础依据;3. 证明材料,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相关监控视频等,以支持你的观点,证明认定书有误;4.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复议决定。

了解了以上规定后,我们发现时间限制是非常关键的一点。错过这三日的申请时间,后续可能会面临诸多不便,比如无法再通过复核程序纠正错误的认定,影响事故责任的最终判定以及后续的赔偿等问题。因此,严格遵守复核申请的时间限制非常重要。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