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造成的间接损失通常由过错方承担。若事故由一方过错引发,过错方需赔偿直接和合理的间接损失,如车辆维修期间车主的合理替代交通费用。根据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需赔偿直接和合理可预见的间接损失,例如营运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
在保险合同中,如果部分间接损失被免责,符合规定时保险公司不赔,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和金额将依据实际情况和证据确定。
车损间接损失的索赔依据主要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中。《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交通事故中,若因侵权人过错导致车辆损坏,间接损失如营运车停运损失、非营运车替代交通费用等,侵权人应予以赔偿。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间接损失可获支持,但索赔时需证明损失与侵权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损失金额合理。例如,提供停运期间的运营收入证明、租车合同及费用凭证等,以此主张权益。
车损间接损失索赔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典》规定,责任人需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交通事故中,若因侵权人过错导致间接损失,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车损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还需考虑特殊情况。例如,车辆被他人故意损坏,若能找到侵权人,其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无法找到侵权人,且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部分保险公司会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理赔。此外,车辆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车损,生产厂家或销售者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车损后的鉴定费用、维修期间的代步费用等额外损失的承担,也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