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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交强险,自己全责如何赔偿

2025-07-25 16:38 发布

若车主负全责且仅有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责任将依据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进行。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在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将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进行赔付。例如,对方人身伤亡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而对方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用,则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

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交强险的限额,超出部分需要车主自行承担。比如,如果对方人身伤亡损失为20万元,交强险赔偿18万元,剩余的2万元就需要车主自掏腰包;如果对方财产损失为3000元,交强险赔偿2000元,剩下的1000元也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当交强险赔付不足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不足部分需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也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调解可以找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而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赔偿剩余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若车主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若车主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申请强制执行车主的财产。

总之,当车主负全责且仅有交强险时,赔偿责任将严格依据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进行。超出限额的部分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车主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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