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费用,通常由申请方先行垫付。
在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明确之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费用承担方。若对方负主要责任,由对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各自责任比例分担。
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费用由申请方垫付,随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来决定最终的承担方。如果事故责任主要在对方,那么对方需要承担鉴定费用;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担。
例如,若法院判定另一方承担鉴定费用,会下达相应的判决,让有责任的一方承担这笔费用。总之,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并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和责任认定来确定。
如果对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时,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若鉴定人拒不出庭,鉴定意见将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如果存在合理理由,如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依据明显不足等,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办案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此外,还可以申请补充鉴定,以完善鉴定内容。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对鉴定费承担有显著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鉴定费属于为查明事故损失等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若一方负全部责任,通常由该方承担全部鉴定费用,因其对事故发生负完全过错责任。
若双方按比例分担事故责任,鉴定费一般也按责任比例分担。例如,一方承担70%责任,另一方承担30%责任,那么鉴定费也会依此比例由双方分担。实践中,保险公司通常会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按责任比例赔付。
总之,责任认定是确定鉴定费承担的关键依据。在探讨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费用最后谁承担这一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