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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多次补缴车船税,滞纳金怎么算?

2025-07-27 20:12 发布

分多次补缴车船税时,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万分之五。具体计算公式为滞纳金=应纳税额×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车船税按年征收,需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次性缴纳。滞纳天数从应缴期限届满次日起算,至实际缴纳日止。应纳税额则要依据车辆类型准确计算,如乘用车的应纳税额为应税车辆数量乘以适用年税额。

对于乘用车,应纳税额的计算较为直接。假设您拥有3辆适用年税额为400元的乘用车,那么年应纳税额便是3×400=1200元。如果超过了12月31日的缴纳期限,从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滞纳金就是1200×0.0005=0.6元。

载货汽车的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自重位数乘以适用年税额。假设一辆载货汽车自重5吨,适用年税额每吨80元,年应纳税额就是5×80=400元。如果分多次补缴,每次计算滞纳金时,都要按照从应缴期限届满次日到此次补缴当天的天数来计算。比如逾期30天才第一次补缴,此次的滞纳金就是400×0.0005×30=6元。

新购车的应纳税额计算稍有不同,是(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假设新车年应纳税额为600元,在4月份购买,当年应纳税月份数为9个月,那么应纳税额就是(600÷12)×9=450元。如果未按时缴纳,计算滞纳金同样遵循上述公式。

总之,分多次补缴车船税时,每次都要依据车辆类型准确算出应纳税额,再结合滞纳天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来计算滞纳金。车主们务必按时缴纳车船税,避免因逾期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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