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借车辆时,通常情况下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但如果车主有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些过错情形包括:
首先,车主知晓或应知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例如,刹车失灵但仍将车辆外借。此外,车主知晓或应知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不符准驾车型,如将车借给未取得驾照或准驾车型不符的人。另外,车主知晓或应知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的情况。
除了上述情形,若车主有其他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例如,车辆存在故障隐患或缺陷,但车主未告知承租人,导致事故发生,车主有过错。再如,车主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资格或醉酒等不适宜驾驶情形仍出借车辆,需担责。此外,车辆交付时已达报废标准或未经检验合格,车主有过错。车主指令借用人违章驾驶造成损害后果,车主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除租借车过错归车主外,还有其他几种常见情形。例如,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生产者或销售者需担责。车主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资格,将车借给无资质者,车主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车主指使借用人违法驾驶,如指示超速、酒驾等,车主需负责。车辆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车主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租借车辆时,车主不能简单以租借关系为由免责,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车主对事故发生有部分过错,在责任划分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具体该如何处理,需依据实际情况,经专业法律分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