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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是什么?

2025-07-31 20:15 发布

2025年,交通新规则将对违章处罚标准进行一系列更新,其中包括了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标准,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记分管理办法。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时,将面临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能会被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若存在以下行为,将被一次记12分: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轻伤以上或死亡后逃逸,但尚未构成犯罪;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驾驶其他机动车在上述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

第九条指出,机动车驾驶人若存在以下行为,将被一次记9分:

  •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但未达到100%;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第十条指出,机动车驾驶人若存在以下行为,将被一次记6分: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但未达到100%;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但未达到50%;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但未达到50%;
  • 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 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
  • 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 造成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未构成犯罪;
  •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第十一、十二条规定了记3分和1分的违章行为,涵盖了多种驾驶违规行为。

这些新规则旨在规范交通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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