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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离开现场后隔天还能报警吗?

2025-08-05 16:22 发布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离开现场没有报警,隔天仍然可以报警,但是否受理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三天内作出决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记录以下内容:

  • 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 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 人员伤亡情况
  • 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记录内容,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如果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如果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双方离开现场隔天仍然可以报警,但受理与否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在三天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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