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有哪些

2025-08-05 16:22 发布

造成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几种:

根据《道路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但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将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将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吊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吊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吊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吊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7、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有逃逸、破坏现场、伪造证据、隐瞒事故真相或嫁祸于人等恶劣行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两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