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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男孩追尾奔驰,家长拒绝赔偿吗

2025-08-13 17:33 发布

本起事故的责任划分很可能是主次责任,即莘女士承担次要责任,而男孩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4月2日,苏州的莘女士向媒体报料,她的奔驰汽车停在路边时,被一个15岁的男孩骑摩托车追尾撞上,造成损伤。维修费用定损为5360余元。

莘女士表示,3月14日晚8点左右,她因着急取东西,将自己的奔驰车临时停放在苏州工业园区的一条路边。回去开车时,她发现一个男孩坐在路边,旁边有一辆电动摩托车停在她的车后。男孩解释,他在骑车时低头玩手机,不慎撞上了她的车。

碰撞导致莘女士的汽车尾部油漆脱落。事故发生后,莘女士要求男孩通知监护人到场解决,但男孩拒绝拨打电话。男孩恳求莘女士不要报警,并承诺赔偿她的损失。因心软,莘女士同意了男孩私了的意见,并拍下对方承认造成车辆损失的陈述视频留证。

3月15日,莘女士将4S店定损的5360.04元维修报价发给男孩,并再次建议他告知监护人参与处理。随后,男孩父母介入,称莘女士违停在先,且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因此拒绝赔偿。

交警部门因莘女士未在第一时间报警,以无法进行事故现场勘测和调取道路监控视频为由,拒绝提供事故认定书。莘女士多次前往交警部门提交现场视频和照片等证据,但对方没有进行取证,也不肯介入双方的调解。

律师表示,交警部门应根据莘女士提供的证据处理此事,出具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在目前双方都有损失的情况下,需要根据事故认定责任来划分需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莘女士在事故发生后,拍摄了对方承认造成车辆损失的视频,也有事故发生后的照片,这些可以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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