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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未成年人骑共享电车四座被约谈了吗

2025-08-20 09:35 发布

事件发生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迅速行动,于8月8日18时约谈了4名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

“你们知道这样骑行有多危险吗?”约谈会上,民警严肃地发问。屏幕上播放的事故案例片中,电动车超员引发的侧翻事故触目惊心,碎片散落的路面与伤者痛苦的表情形成了强烈的冲击。

民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详细讲解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不是儿戏!超员会导致车辆重心偏移,紧急制动时极易失控。”面对民警的教育,起初有些不以为然的少年们逐渐低下了头。

一名穿白色T恤的少年小声说:“当时觉得好玩,没想那么多。”民警当即严肃指出:“交通安全没有‘觉得’,每一条法规都是用事故和血泪换来的。”

随后,民警向家长们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告知:“未成年人骑行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家长,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家长们纷纷表示懊悔。“平时总觉得孩子在身边就安全,忽略了交通安全教育。”一位母亲红着眼圈说。

在民警的见证下,4名未成年人与家长共同签订了《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骑行行为。新城大队民警表示,将联合学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情景模拟、案例讲解等形式增强未成年人安全意识。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共享单车不是‘杂技车’,发现未成年人危险骑行可及时劝阻,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出行安全。”这场特殊的约谈会,不仅是对涉事家庭的警示教育,更向社会敲响警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唯有织密安全防护网,才能让青春的骑行始终行驶在安全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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