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06分,突然下起了太阳雨。刘某驾驶着粤J1××U1号白色奔驰小车,沿珠三角环线高速南往北方向行驶。然而,雨势越来越大,尽管雨刷已经开到了最大,刘某依然看不清前方的路。
面对如此恶劣的天气,刘某不仅没有减速,反而越开越快,试图前往服务区避雨。当刘某行驶到406公里125米处时,车速竟飙到了112km/h,而珠三角环线高速的限速为100km/h,超速了12%。在前方路口执勤的交警立即拦下了刘某。
刘某缓缓摇下车窗,声称自己忘记了携带驾驶证,甚至记不清身份证号码后几位。然而,肖警官早已见过这种借口,他迅速使用警务通扫描刘某的脸部,系统显示刘某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面对事实,刘某只好如实交代。
刘某24岁,2016年取得了驾驶证,但在2018年3月27日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刘某解释说,起初是女友在驾驶车辆,到达沙溪服务区时,女友感到疲惫,于是换由自己驾驶。不料,半路下起了大暴雨,刘某不知不觉间超速了,并且无证驾驶的行为也被查出。
最终,刘某因超速20%以上,被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记3分;而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1500元和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其他司机身上。7月6日下午1点50分,一辆粤CR××81号银色丰田小车沿珠三角环线高速南往北方向行驶,车速飙到了119km/h,超速19%。交警立即在前方路口将车拦停。核查司机李某信息时发现,李某并没有驾驶证。最终,李某因超速20%以上被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同时,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1500元和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另一名司机谢某在6月30日同样因为超速被交警查出。谢某驾驶粤PU××19号白色丰田小车从香洲出发前往横琴,由于天气炎热,他开得越来越快,把同行的车辆远远抛在后面。在前方路口,谢某被交警拦下,发现超速至112km/h。更令人惊讶的是,谢某的车辆还存在超载问题,车内挤着6人,超载了20%。
谢某21岁,开着父亲的丰田小车带两对情侣和一个朋友前往横琴游玩。面对交警的询问,谢某承认自己以为高速限速120km/h,因此习惯性地开到了110km/h以上。然而,他最终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最终,谢某因超速20%以上被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记3分;同时,因超载20%,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记6分。丰田小车只能坐5个人,但谢某一行人兴致不减,最终两名乘客只好自己打车前往。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在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下,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没有驾驶证也可以买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7条,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时,不需要提供驾驶证。机动车的所有人可以是个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然而,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日常使
无证驾驶不会被电子眼人脸识别拍到。道路上的交通摄像头只能记录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是否系好安全带,副驾驶是否系好安全带。这些摄像头无法识别出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证。 然而,无证驾驶会面临严格的处罚。根据交通法规定,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撞死人,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如果发生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刑罚将加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则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