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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举报交通违章有什么奖励?

中山市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特制定了相关的举报奖励制度。此举有助于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规定,任何知道或发现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线索的人都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具体的奖励标准如下:

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行为,每宗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举报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每宗奖励500元;举报饮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样每宗奖励500元;举报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行为,每宗奖励500元。

此外,对于举报运输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未按规定申领通行证,偷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每宗也可获得500元的奖励。同时,如果举报客运和校车车辆超员的行为,超载20%以下的,每宗奖励200元;超载20%以上的,每宗奖励1000元。

对于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的停放地且被交警部门查获的情况,10次以上(含)50次以下(不含)违法未处理的,每辆奖励200元;50次以上(含)违法未处理的,每辆奖励500元。同时,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每辆也可获得100元的奖励。

最后,对于长期违法停放无人认领车辆或3个检验周期以上(含3个)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以及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宗也可获得1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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