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出具时间并不固定,具体取决于事故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
通常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可以在当天或第二天就开具责任书。
然而,若事故中有人受伤或死亡,交警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那么责任书的出具时间可能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对于特别重大或复杂的交通事故,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会出具责任书,但鉴于勘查、走访、鉴定等工作较为复杂,责任书的出具时间难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应在十日内制作认定书。
如果事故涉及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责任书。在有条件的地方,交警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上公布认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应严格保密。如果当事人对责任书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认定书后的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可能被扣押。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如果驾驶人逃逸,且车辆无主或当事人在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领取,交警部门会在公告三个月后依法处理该车辆。通常情况下,扣押事故车辆的时限不得超过25天,包括20天的查验鉴定和5天的通知提车时间。
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扣押时限可以延长至65天,其中检验鉴定期限为60天,通知提车期限为5天。但是,如果一方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后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可以进行一次复检、鉴定和评价,期限与初次检验、鉴定、评价相同,扣押车辆的期限将加倍。
交警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包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载,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等。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后,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收到通知后逾期未领取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书一般多久出来?根据一般情况,交警部门通常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交警可能在当天或者第二天就能开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交警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和相关技术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后,一般可以提出异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需详细说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上一级部门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
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后,当事人若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需详细说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上一级部门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会书面